自“百日执行攻坚”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荣县法院严格落实全市“红梅利剑-炎龙B”方案的二阶段部署,成立四个专项行动组以“强制执行、快速执行、善意执行”为核心,聚焦“查人”“找物”“资产处置”三大环节,持续攻坚“执行难”,现已执行完毕涉民生类的案件106件,处置资产32件、并成功变现1143.57万元,拘传被执行人45人,实际拘留7人,向当事人直接兑现案款1638.79万元,第二阶段圆满收官,第三阶段正式开启。
案例一
执行接力稳,多年积案结
近日,荣县法院执行完毕一批劳动争议案件,王某某等50余人工资历时7年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代表向荣县法院送来印有“依法为民解难事,真情温暖感人心”的锦旗,以此感谢荣县法院将他们的工资如数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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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县某超市因经营不善,拖欠了王某某等50余名员工工资及社会保险金等费用,2018年王某某等人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超市承担80余万给付义务,履行期限届满后超市未履行义务,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执行过程中,通过实地走访、约谈超市法定代表人得知,荣县某超市系自贡市某超市的分公司,该分公司工商登记已被吊销,申请执行人遂申请追加该总公司为被执行人,虽然总公司名下有10余套商业用房,但均设定有抵押登记,即便拍卖除去抵押权后也无多余价款兑现申请执行人权益,属于典型的“执行不能”案件。
但执行法官从未放弃,持续跟进案件情况,并发现总公司名下的房屋已经成功出租,有租金收益,遂实时扣留、提取租金用于给付员工工资,司法为民久久为功,通过7年锲而不舍的执行,终于全部兑现了王某某等50余人的胜诉权益。 案例二
拘留惩失信,铁腕护法威
喻某某与荣县观山镇某木材加工厂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梁某某系该工厂经营者,经法院调解确定被告荣县观山镇某木材加工厂应于2021年11月4日之前偿还原告喻某某各项损失共计14.6万余元,调解协议生效后梁某某主动支付6万余元,但剩余案款梁某某未按期履行,喻某某遂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通过电话多次与梁某某联系,梁某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脱,最后更是下落不明。
近日,在多方提供线索的情况下,法院成功找到被执行人梁某某并将其拘传回法院。执行法官组织双方进行协商未果,且梁某某仍然以各种理由拒不主动履行义务,执行法官遂决定给予梁某某十五日拘留的处罚。十五日拘留期满后,梁某某主动找到法院将剩余案款5万元履行完毕。
案例三
调解破坚冰,履行化干戈
李某某申请执行吴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涉金额0.7万余元,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人间蒸发”!法院调查遭遇“无财无影”困境,执行程序一度陷入僵局。近日,在接到申请人提供的线索后,“执行110”立即响应,根据线索的指引在荣县某偏僻区域成功找到吴某某并将其拘传回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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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官随即对吴某某进行释法明理,讲解拒不执行要承担的法律后果,以及对子女的影响,在法律威慑下,吴某某认识到拒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吴某某按执行和解协议当场履行完毕,李某某与吴某某亦握手言和。 此次执行行动集中攻坚了部分执行骨头案件,兑现了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凸显了执行强制力,维护了司法裁判的权威性。下一步,荣县法院将围绕“百日执行攻坚”第三阶段的工作目标,继续保持高压态势,用足用好各项执行措施,以实实在在的执行成效回应人民群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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