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转让林地,自贡一村主任被审查起诉
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
近日,四川省自贡荣县纪检监察干部来到东兴镇龚家沟村了解林地流转问题整改情况,村民反馈,被侵占的林地要回来了,林地流转情况及补贴款在村务公示栏上一目了然。
此前,龚家沟村村民林地被私自转让,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吴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荣县纪委监委深化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构建由腐纠风工作链,推进风腐同查同治,在查处吴某案中,循线深挖涉案镇村党员干部精神懈怠、作风漂浮、违规收受红包礼金等“四风”问题,强化高压震慑、阻断风腐演变。
“坚持风腐同查同治,既要在‘查’上动真格,又要在‘治’上见真章。”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审查调查初期,同步成立“后半篇文章”工作小组,参与案情讨论分析会,分析研判腐败行为背后权力运行风险点,撰写以案促改建议材料,督促案发单位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推动东兴镇梳理土地流转与征收补偿、农村集体经济运营管理等5类业务,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26条,实行重点岗位人员定期轮岗、重要项目交叉审核,定期公示村级资金流水和资产动态,强化权力运行全流程监督。
该县纪委监委以类案分析为抓手,梳理问题线索台账,汇总县农业农村局上报乡村振兴领域可能存在问题的资金和项目,开展专项整治。统筹“室组”业务骨干以及审计、财会专家,组建联合监督检查组,完善“纪巡审”协作联动机制,明确线索移送、问题整改等共同协作具体措施,聚焦工程项目审批、资金拨付等关键环节,强化监督执纪执法。
该县纪委监委结合案件办理走访调查、座谈交流等工作,深入剖析乡村振兴资金监管中典型案件的发案规律和监管漏洞,针对性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解决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重点项目招投标机制不完善等共性问题。目前,督促有关部门制定《村级集体土地承包、租赁管理》等操作指南,完善资金监管制度机制,有效防范化解乡村振兴领域资金管理风险。
该县纪委监委注重将案件资源转化为警示教育资源,督促案发单位召开专题民主(组织)生活会和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印发典型案例通报,拍摄警示教育片,组织党员干部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旁听职务犯罪庭审,用身边案警示身边人,一体推进查改治,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综合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