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散!荣县三部门联合!严查到底!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道路客运市场秩序,深入治理道路客运市场非法营运乱象,维护交通运输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促进全县道路客运市场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道路客运市场“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3月3日,之后转入常态化治理。
二、整治范围
全县范围内客运市场。重点以城区车站、学校、医院、商圈、旅游景区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高发区域。
三、整治重点
(一)非法营运组织者。重点打击利用微信、QQ、电话等方式私下组织规模性非法“专线客运”经营行为。
(二)非法营运“黑车”。严厉打击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以私人小客车合乘(拼车、顺风车)名义变相从事客运,以及其他非法从事客运经营行为的车辆及驾驶人员。
(三)非法营运网约车。严厉打击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等违反《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车辆、驾驶人员及平台公司。
(四)违规营运巡游出租汽车。严厉打击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起讫点均不在许可的荣县区域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道路运输证的车辆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等违反《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的经营者、车辆及驾驶人员。
(五)非法营运二三轮车。重点整治扰乱客运市场经营秩序、危害群众出行安全、违规从事客运经营的二三轮车辆及驾驶人员。
(六)其他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公交车、出租车等城市公共交通客运车辆擅自暂停、终止全部或者部分经营,殴打、威胁、恐吓、骚扰乘客,故意绕路、强行拼客,妨碍依法执行公务等违法行为。
四、有奖举报
(一)举报要求。鼓励广大市民对“黑车”(小微型客车)、违规网约车积极举报。举报人需提供违法车辆车牌号、车身颜色;违法行为发生时间、地点、相关证据(照片、视听资料,交易过程信息资料等,其中交易过程信息资料为必备条件),以及本人有效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应配合执法人员调查取证,接受笔录询问。如不配合,视为举报人放弃举报和奖励权利。
(二)举报奖励。举报人提供的证据线索,经交通运输部门查证属实并依法查处后,给予举报人200元奖励。同一违法多人举报,奖励第一时间举报人;联名举报的,由举报人之间协商确定一名代表领取奖励,如未协商一致,由交通运输部门按举报人数平均分配。
(三)举报方式。举报电话:0813-6222984,交通运输服务热线:12328,电子邮箱:1304187491@qq.com,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望广大道路客运经营者及从业人员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请广大市民自觉抵制非法营运车辆和违规网约车,选择合法合规的出行方式,共同维护全县良好的客运市场秩序。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