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富顺县检察院的救助和检察官的关心,让我们一家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近日,一起交通肇事案受害者家属彭某某来到富顺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将一面绣有“救助解难暖人心 检察为民显真情”的锦旗送到检察官手中,对富顺县院在其妻子因交通肇事意外死亡导致彭某某一家陷入困境时给予的司法救助表达诚挚感谢。
2024年11月30日上午,彭某某的家属熊某某在富顺县某镇街上行走,被肇事者钟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号牌电动三轮摩托车撞倒,经医院抢救无效于12月1日死亡。彭某某早年因病致贫,缺乏劳动力,属于低保户,其家庭经济来源主要依靠熊某某的每月社保收入。彭某某一家平时生活较为拮据,为操办熊某某丧事,导致彭某某身负外债无力偿还。虽肇事者钟某某在该交通肇事案中承担全部责任,但因钟某某同属低保户、经济困难,截至目前仅赔偿熊某某丧葬费13000元。突如其来的变故使并不富裕的彭某某一家雪上加霜,生活陷入困境。“心声”团队开展调查核实 事发后彭某某偶然在富顺县院“心声”办案团队的法治宣传中了解到检察机关开展司法救助的职能职责,使其燃起获得救助的希望。2025年4月14日,彭某某因钟某某交通肇事致人死亡且无力赔偿导致其家庭经济困难向富顺县院申请司法救助。接到救助申请后,“心声”办案团队立即展开调查核实,认为申请人彭某某属于进入检察办案环节、有因案返贫致贫风险的六类农村地区生活困难当事人的情形之一。为缓解彭某某经济压力并帮助其渡过难关,“心声”办案团队依法依规快速办理,并于4月27日向其发放了司法救助金2万元。同时,通过释法说理解开彭某某心结,引导其放弃过激想法,积极乐观的生活。
2025年5月,彭某某专程向“心声”办案团队送来锦旗,为富顺县院的雪中送炭表示感谢,并表达其生活已回归正轨,若遇到问题会依法维权。“检察官不仅帮我们申请救助金,还多次打电话关心我们的生活状况。”彭某某哽咽道,“这笔钱给了我们重新开始的勇气。”司法为民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司法救助是检察机关践行“司法为民”的重要举措。富顺县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等专项活动,将有限的救助资金用在“刀刃上”,把情用足、把事办实,帮助困难群众及家庭走出困境,让司法救助更有温度、更有力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同时感受到党和国家机关的温度和关怀。 近三年来,富顺县院“心声”办案团队审结司法救助案件50余件,发放救助金近60万元。重点帮扶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50余人,其中未成年人20余人,困难妇女10余人,残疾人4人,低保户10余人。下一步,富顺县院将不断加强和完善司法救助工作,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拓宽司法救助渠道,最大限度帮助当事人缓解燃眉之急,努力让更多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与司法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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