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村都没有收用水费了,为什么只有我们高咀村还在收幸福堰用水费,村干部收老百姓的钱用到哪里去了,好好查一下……”去年6月,自贡市荣县观山镇纪委收到了一封群众的匿名举报信。
“村干部”“收老百姓钱”等字眼马上引起观山镇纪委副书记王炳元的注意。
“究竟是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问题,还是另有隐情?”
为核实举报信反映的问题,观山镇纪委立即成立核查组,兵分两路展开实地走访核查,一路到镇财政所了解情况,另一路到高咀村进行入户走访。
“幸福堰用水费平时是怎么收取的?现在还需要村民交用水费吗?”核查组向镇财政所工作人员询问道。
“幸福堰用水费?从2020年开始,为减轻村民负担,就由我们政府财政资金统一支付了,村民无需再支付水费。”观山镇财政所工作人员回答道。
“是幸福堰覆盖范围内的所有村都不需要支付水费么?”核查组人员继续追问道。
“是的,所有村均不需要支付。”财政所工作人员斩钉截铁地回答道。
既然不用村民支付用水费了,为什么高咀村还在收取?就在核查组满心疑惑的时候,另一组核查人员在实地走访的过程中有了新发现。
“嬢嬢,请问你们村还在收幸福堰用水费吗?”核查组人员向村民问道。
“就是,用水费一直都在收,但是只有我们村还在收,其他村这几年都没有收了。”村民激动地向核查组人员反映。
“村上平时都是通过什么方式收取用水费呢?”
“邹书记都是从我们的耕地地力补贴资金中直接扣除的……”
为何会从村民的耕地地力补贴资金中扣除用水费?带着疑问,核查组走访了高咀村所辖的18个村民小组,经多名村民证实,确实存在村上从村民的耕地地力补贴资金中扣除幸福堰用水费的情况。
两组核查人员将调查情况梳理汇总后,对于用水费的去向问题依然疑惑不解。为尽快查清事实真相,核查组随即找到村民口中收取水费的经办人,村支部副书记邹某某。
“从2020年开始,幸福堰用水费就由镇上财政资金统一支付了,为什么你仍从村民的耕地地力补贴资金中扣除幸福堰的用水费?”核查组开门见山向邹某某提出质问。
“我……我不清楚镇上统一支付用水费的事,还以为仍然需要村民交水费。以前收取用水费费时费力,为了方便,我就想着直接从村民的耕地地力补贴资金中扣除用水费。”面对核查组的询问,邹某某满脸通红地道出了实情。
“扣除的用水费去哪里了?”
“我自己没有用,因为上面没有催缴,所以也没有交镇财政所入账,只是收起来放在村委会办公室了。”
经查,原来邹某某在不清楚政策规定的情况下,为图省事,在2020年至2022年期间,违规从每户村民的耕地地力补贴资金中扣除幸福堰用水费共计42441.27元,又因没及时与镇上对接沟通,导致收来的用水费在村委会办公室“沉睡”。最终,邹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村民被违规扣除的耕地地力补贴资金也全部“物归原主”。
“多亏你们纪委的同志,扣除的耕地地力补贴款又回到我们的账户上了。”收到补贴后,荣县观山镇高咀村村民李晓峰喜笑颜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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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县观山镇纪检监察干部回访群众了解耕地地力补贴款发放情况。(刘宣鹏 摄)
集中整治以来,荣县纪委监委聚焦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惠民惠农补贴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治理,全面排查群众关心关注的涉及补助、补贴、补偿、分红等突出问题,当好群众利益“守护者”。围绕违规收费应退尽退、索要卡要应还尽还、贪占挪用应追尽追、补助补贴应发尽发等整治重点,建立摸排、督办、回访全链条闭环式工作机制,一体推动问题排查、整改、治理,提升向群众返还涉案财物工作效率,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增强群众获得感。截至目前,该县纪委监委已将41项拨付补贴资金纳入日常监督、专项巡察范围,发现并推动整改问题73个,查处涉及退还群众涉案财物案件3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1人,清退返还群众涉案财物758万余元。
来源:廉洁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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