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守护“自贡蓝”让我们一起倡议
自贡市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们:在元旦、春节等节日燃放烟花爆竹是民间传统习俗之一,但其极易引发火灾和伤人事故,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同时,还会释放大量有毒有害气体和粉尘污染物,造成严重的空气和噪音污染,危害身体健康。为了维护城区安宁,保障广大市民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践行环保、低碳的生活方式,在此,我们倡议: 以身作则,从我做起。严格遵守《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规定,不违规购买、燃放烟花爆竹,不违规运输、储存、寄递、销售、携带烟花爆竹,积极爱护市容环境,维护城市秩序,争做文明市民、守法公民。积极宣传,共同维护。禁燃禁放烟花爆竹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我们呼吁广大居民朋友积极行动起来,向身边的亲朋好友宣传禁燃禁放的重要意义,劝导家人、邻里和亲友不销售、不购买、不储存、不燃放烟花爆竹,以电子爆竹、喜庆音乐等多元化方式共同营造安静祥和的节日氛围。持之以恒,共创美好。禁燃禁放烟花爆竹不仅是当下的环保行动,更是需要长久坚持的文明行为。我们相信,在广大市民朋友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一定能够树立更加文明、环保的生活理念,共同营造更加安全清洁的美好家园。让我们共同携手,自觉抵制违规储存、销售及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以实际行动为盐都大地天更蓝、空气更清新、生态环境更优美贡献一份力量!烟花爆竹因其易燃易爆特性一旦非法经营存储极易引发严重安全事故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面消除安全隐患依法打击非法经营存储烟花爆竹行为2025案例一近日,分局仲权派出所对辖区一居民张某在家中违规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了查处,现场查获烟花爆竹297件。
案例二2024年9月,分局联合应急、市监等多部门联合开展了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行动,期间发现辖区某爆竹有限公司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超期,其库房中存储4000余件烟花爆竹,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经立案侦查,对9名犯罪嫌疑人予以刑事拘留,同时联合区应急管理局查封扣押库存的烟花爆竹,并将其转移至合规仓库。11月18日,公安机关向检察机关对涉案9人提请了逮捕。
法律法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二款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公安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以及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应当经公安部门许可。烟花虽美小心惹“火”警方提醒每一次绚烂绽放的背后,都潜藏安全风险。
为确保年终岁尾社会治安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自流井公安秉持“严排查、强管控、重宣传、保平安”的工作理念,持续组织开展打击整治烟花爆竹系列专项行动。
免责声明:本文来自网友发表,不代表自贡在线APP观点和立场,如存在侵权问题,请与自贡在线APP联系删除!未经自贡在线授权,禁止转载!举报电话:18909006163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