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事件的经过
24日傍晚时分,在上海高架上,一辆工程车恶意别车,将一辆奥迪越野别到马路隔离带上,险些酿出交通事故。
谁曾想,奥迪车主也是性情中人受不了这窝囊气直接追上工程车,将这辆黄色工程车挤到门路隔离带上,四脚不着地。
更让人震惊的是这已经是交通事故了,工程车辆竟然没有停车,扬长而去。这已经是交通肇事逃逸,还有寻衅滋事的嫌疑。
如果奥迪车主此时把监控保留,然后报警,工程车辆就是十足的嫌疑犯了。
哈哈!春夏之交,温度上升,人类的内分泌开始旺盛,都是七尺男儿,岂肯受此窝囊气,奥迪车主瞬间拉起了速度超车后,效仿工程车辆从前面开始挤压工程车。
工程车正在斗气开车,肯定没有想到还有刹车这个功能,瞬间冲向高架护栏,呈45°角仰望天空做一飞冲天状。
发生剐蹭之后,还试图驾车逃逸。
如果真的冲下去,就一定是个悲伤的故事。
然而网友纷纷议论:这明显是黄色工程车先挑事啊,蓝色奥迪吃瘪后怕对方逃逸才别停的。支持奥迪车正当防卫,黄色工程车太嚣张了。
两个车主都是路怒症啊。还好没有人员伤亡,不然又是两个家庭的灾难。
想想重庆万洲公交车司机一怒之下把车开到了长江里头,只因一位过站未下车的妇女与他争吵。导致车上其他无辜的乘客都一起遭殃,一车人都沉入了长江。
悲剧啊!这些事故还不足以警醒人吗?
还有一对夫妇在车上吵架,吵着吵着,丈夫走下了车。妻子坐在驾驶座位上,一脚油门把车直接撞向了自己的丈夫,当场把丈夫给撞死了。
等妻子反应过来的时候,她嚎啕大哭,后悔莫及。他说他们只是吵架,并没有想着要撞死自己的丈夫啊。
其实,人在情绪激怒的情况下是一种激情状态,当人处于激情状态下时,人是失去理智的,是不会考虑后果的。
还有,2020年咸阳高速口因别车两车车主在高速路口上演了全武行,视频中显示,白衣男子相某与身穿黑衣的男子杨某分别驾驶车辆准备从西宝高速咸阳陈杨寨收费站驶入高速。
杨某因有急事,行车时与相某所驾驶的车辆抢道,双方因此发生口角和撕扯
黑衣服这一方下车堵住白衣小伙儿的车,然后一直拉着车门让白衣小伙下车,小伙一直没有下车。
随后在这个过程中,穿白色衣服小伙的女朋友下车和对方理论,在理论过程中对方的女朋友和这个白衣小伙的女朋友发生撕扯,在撕扯过程中,一名黑衣服小伙上前帮忙,把白衣服小伙的女朋友推了一下,随后白衣服小伙就上前与这两名黑衣服小伙发生了厮打。
黑衣男子仗着人多欺负人,没想到对方不仅是个硬茬而且是个搏击教练,10秒就将两个黑衣大汉KO在地。
事后双方被警方带回派出所,双方在警察的调解下达成了和解,白衣小伙赔了对方1000元的医药费。
两个事件的起因都是因为别车问题。
所以,激情是一种危险的情绪,这种情绪状态持续的时间往往只有12-16秒。
面对这种情况,我们可以多做几个深呼吸,让自己的情绪稍微平缓一下,不要让情绪控制了自己,失去理性。
在开车时斗气是非常危险的,人很容易做出过激行为,导致严重后果。此次上海两车高架上斗气幸亏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只是其中一车骑跨到了护栏上。
如果此车坠桥了,后果将不堪设想。
但从这个画面可以清楚看到,从驾驶位下来的的是一名穿短裤的男司机,两手插兜气定神闲。纵观整个事件,很多网友的分歧在于,认为主要责任在奥迪的网友觉得,黄色车辆是在直行,拥有绝对的路权,让是情分不让是本分。
其实这句话并不是在所有道路都通用的,按照道路交通的相关规定,在高架桥的交替通行路段,谁在先就拥有优先通过权利
而我们观察两辆车的位置,明显奥迪的车身领先于黄车,黄车理应让奥迪车先通过,但是黄车不仅没有礼让还一脚油门直接卡位,导致了后续惨剧的发生。
目前,上海警方已经发布情况通报:涉事两车在行驶过程中存在互相斗气行为,目前两车驾驶员都被控制,警方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作出严肃处理。
那么从法律上应该如何看待此事呢?
首先,判定谁对谁错需要看黄色工程车是否是在执行任务。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5条:即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换句话说,一般情况下,在车道并行的时候,车辆应该交替行驶。
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3条还有个特别的规定,即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本来只是普通的交通违规,却因为两个车主互相斗气,非要出那一口气,不拿交通安全当回事,差点就造成黄车车毁人亡的后果 。
如果那样,另外一个司机就会面临严厉的处罚。现在他们也是违反了法律,等待他们的将是牢狱之灾。
所以,如果黄色工程车并没有紧急执行任务,而是一般行驶时,在蓝色奥迪提前打转向灯想要并道时,应该让行。如果在执行任务,蓝色奥迪应当让行。
人啊,还是出门在外还是低调点好,不然碰上硬茬,分分钟教你怎么做人。
这场景让人立马想起以前的警匪片拍摄场面,绝对够震撼。
当然,开车经常遇到的两种变道情况让人不舒服:
第一种情况:变道加塞,本来就堵,有的车主就爱挤过来挤过去,又快不了多少,不知道挤什么。
第二种情况:当车辆必须要变道的时候,直行的车就是不让。仿佛被人挤了就觉得自己车技不行,很没面子。
明明路上是堵着的,多走一个车位又快不了多少,非不让。
那么,这起事故有赢家吗?
答案是绝对没有,很简单,两个车子都撞坏了,被迫停工休息了,还有两个车主都被交警通知协助调查,估计还有进一步的处罚。
当然,两个车主因为这事一炮而红,让全国人民都知道他们的所作所为,家喻户晓也算是他们的收获吧 。
当然,这起事故中,蓝色车主的不理智行为也应该受到批评。但不管怎样,我们还是应该深刻地认识到,在交通事故发生后肇事逃逸是始终是不能被容忍的。
除了法律的规定外,我们个人也应该对此感到道德上的担当和责任。
只有我们每一个人都对交通安全和道路法规有更高的认识和敬畏,才有可能让我们祖国的道路更加安全。
其实,我也曾发生过类似的事故。晚上7点多,我在广西某市,一辆完成工作的运钞车返回公司停车场时强行并线。
而我并没有让他,它就故意用它的铁甲车摩擦我车子的侧面,拉了一条长长深深的口子。
虽然交警认了对方全责,但对方很得意。我虽然知道它是故意的,但也只能认栽,
当然,我们作为普通司机,我觉得我们自己开车还是安全第一。
遇到公交大卡大客车和特种车辆能离远点离远点能躲就躲,真的被它们碰了撞了,人没事就好,消消气,反正有各种监控和行车记录仪,跑的了高架跑不了法庭。
而近几年,有一个词很火,叫路怒症,指的是车辆行驶过程中发生的别车、占道、摩擦、辱骂等事,而加剧了双方车主的矛盾,于是就选择置气性的堵车、碰撞,给双方都造成了伤害。
很明显,想法不理智,行为很危险。
为了一口气的顺畅,就选择自损七百的方式伤敌一千,这样做值得吗?
关键是如果车里还坐的其他人,因为车主一时的气愤而受到牵连,如果发生事故,该得多可怜,以后谁还敢坐车。
写到最后
其实,这起事故给我们带来了很多深刻的启示。首先,我们要意识到,交通安全是我们每一个人的事。
每一个人都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并对其他人的安全负起一份责任。
特别是在行车时,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减速慢行,留出足够的安全距离,必要时,还要出手相助。
同时,我们也应该加强对交通法规的了解和理解。只有深入了解交通法规,才能更好地规范自己的行为,并在必要时避免违法行为。最后,我们要强调做人应该有诚信和责任感。不管我们做什么事情,都需要本着诚信和责任感的原则来行事。